澳大利亞丟失的一枚放射性膠囊2月1日終于被找到。從尋回地點來看,運輸車輛剛剛駛出就弄丟了膠囊。這件事雖然令人震驚,但根據法律,責任方可能僅面臨輕度罰款。澳政府正尋求修改法律,以便重罰不當處置放射性物質的行為。
根據西澳大利亞州1975年頒布的相關法律,未安全儲存、包裝或運輸放射性物質將面臨最高1000澳元(約合4774元人民幣)的單筆罰款,以及險情尚未排除期間每天50澳元(239元人民幣)的額外罰款。
澳大利亞總理安東尼·阿爾巴尼斯在西澳州首府珀斯召開的一場新聞發(fā)布會上談及此事,認為上述罰款金額“低得離譜”,“我懷疑罰金之所以設得這么低,是因為人們壓根沒想過這種東西會被弄丟……它就不該被弄丟”。
西澳州公共衛(wèi)生部門官員安伯-杰德·桑德森披露,州政府已著手研究提高這類事故的處罰金額,“現行罰款機制把罰金設得太低,令人無法接受”。
丟失的放射性膠囊是一個用于檢測鐵礦石密度的儀器的組件之一。它是一個微型圓柱形容器,直徑6毫米、高8毫米,內含放射性物質銫137,每小時輻射量為2毫西弗,相當于進行10次X射線檢查的輻射量。
澳大利亞礦業(yè)巨頭力拓集團將膠囊包裝及運輸外包給另一家企業(yè)。卡車1月12日從西澳州紐曼鎮(zhèn)附近礦場運走膠囊,16日駛抵珀斯市郊倉庫。但直到25日開箱檢查,才發(fā)現膠囊丟失。西澳州政府在兩天后,即27日才公布此事。
澳大利亞當地工作人員尋找丟失的放射性膠囊
初步推斷,由于卡車行駛中的震動導致相關儀器螺絲釘松動,使膠囊脫離儀器,并從卡車車廂縫隙中掉到車外。
運輸膠囊的卡車行駛路線長達1400公里,搜尋工作無異于大海撈針。搜尋隊伍用探測儀器沿路掃描,歷時一周,終于在2月1日找到膠囊。
西澳州緊急情況應對部門官員達倫·克萊姆說,膠囊尋獲地點位于紐曼鎮(zhèn)以南不遠處的荒涼路段,說明卡車出發(fā)不久就弄丟了此物。預計不太可能有人因此受到輻射。
有關部門正著手安全回收膠囊,然后將其送到一處安全設施,待安全封裝后再加以運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