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臘環(huán)境與能源部向議會提交了一項新能源法,其中包括關于再利用舊風力發(fā)電機的規(guī)定。
該法律最有趣的方面之一,是將風機從希臘大陸現有風電場轉移到非互連島嶼的相關規(guī)定。
該法案旨在規(guī)范如果某種機型不再生產,則賦予正常運行的風力發(fā)電機第二次生命。該提案提供了將較小的渦輪機移動到非互連島嶼的機會,以促進這些地方的可再生能源生產。風機大小必須在 60 kW 和 1 MW 之間。
與大陸電網隔絕的島嶼上的風電場投資者必須獲得技術批準,以確保機器處于正常運行狀態(tài)以及剩余預期壽命。附加要求是它們的運行時間不能超過 20 年。
此類系統將繼續(xù)按照現有的機制獲得補償。
這個想法是為了促進在希臘大陸現有風電場安裝更新、更大和更先進的風機,同時不浪費舊風機的潛力,這些風機由于體積小和自然影響有限而適合在島嶼上使用。
平均風機尺寸增加
根據希臘風能協會 (HWEA) 的數據,希臘在 2022 年僅安裝了230 兆瓦的風電場,使該國的裝機容量增加了 5.2%,達到 4.68 吉瓦。風力發(fā)電機的平均尺寸一直在穩(wěn)步增加。隨著技術的進步,該措施從 2018 年的 1.9 兆瓦增加到2022 年的3.4 兆瓦。
希臘市場的另一個趨勢是,經營風電場的公司正在申請為它們更換風機,以便它們由數量更少的大型渦輪機組成。